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发布关于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支行家支行开业的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号。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银海路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银海号。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中原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南号。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阳江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琼海市阳江镇先烈路(解放路)。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号。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东郊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椰乡号。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东路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圩琼文号。
同意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铺前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新兴号。
二、核准上家支行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上家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海南金融监管局报告相关情况。